一、採購方式
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「加速中央機關集中採購電子化推動方案」之執行,自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起,中央政府各機關、學校及國
營事業訂購共同供應契約各項商品(油品除外),應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「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(http://web.pcc.gov.tw)」
採電子下訂方式處理。
上述以外之適用機關則可傳真通知臺灣銀行採購部向立約商訂購〔相關採購程序請參閱共同供應契約「簡介」貳、三訂購作業〕。
二、尋找產品
請進入台灣銀行網站www.bot.com.tw ,點選「採購資訊」,再點選「共同供應契約」/「共同供應契約一覽表」,依採購需求進行商品查
詢,選定欲訂購之產品及廠牌型號。
三、訂購產品
點選「表格資料(訂購單等)」,列印出「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訂購單」並逐欄填寫(填表方式請參閱範例),請記得加蓋訂購機關之印
章!
四、傳真
依據訂購單上的傳真號碼,傳真至臺灣銀行採購部。當您的傳真機順利傳出訂購單,恭喜您!已完成訂購手續。三個工作日內,臺灣銀
行採購部將洽廠商儘速交貨並通知貴機關,若未收到,請再來電查詢。
五、付款、驗收
免開標、免簽約,不需支付手續費,只需於收貨後30日內自行辦理驗收,並於驗收合格後付款予廠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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